常州市公安局、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3.15联合发布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》,规定4月15日起,无证无牌、不合规电动车不得上路行驶,我校师生有部分电动车需要办理车牌。社会代办点拥挤,办理困难,学校急师生之急,与市公安局和车管所联系,邀请常州市车管所来校为师生提供电动车上牌服务。
4月11日上午,市车管所副所长曾小建一行4人来校现场服务,同时开展文明骑行、安全骑行等交通安全宣传教育。保卫部(处)、学生会安保部全力配合,全天共为师生员工办理电动车牌照200余份,民警们的热情服务受到师生员工点赞。
(保卫部(处)朱庆伟/文 张玉梅/摄影 卞学军/审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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