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月27日,继续教育学院举行法律讲座暨继续教育类合同管理研讨会。校发展规划办公室主任周泽民,德音律师事务所朱小涛律师,继续教育学院相关人员参加活动。会议由该院院长金心主持。
会上,朱小涛对合同中法律关系的界定、责任义务的划分、重要条款的约定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。并结合继续教育学院的业务内容和特点,对各条线相关合同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建议。
与会人员围绕相关问题展开了充分研讨。金心要求,各科室应将合同管理作为专项工作认真落实,根据各自的业务特点,修订现有合同,加强规范管理,贯彻落实学校有关合同管理文件精神,切实履行好办学单位和继续教育职能管理的双重职责。
周泽民希望大家通过专业的指导,加深对合同条文的理解,今后进一步加强与法务的合作,发挥其在我校合同管理中的专业指导作用。
(继续教育学院 张丽娟/文 金心/审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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